Wednesday, June 24, 2009

如何(暫時)令右基收皮


有我Facebook的人大概都知道我過去幾個月來一直跟一個「聲援黃成智」group的右派基督徒「辯論」,由黃成智單野到神學、淫審條例和同志議題等不斷爭拗,雖然知道永遠無法改變對方的想法,但為啖氣一直堅持不休,最後終於給我have the last word (至少暫時來說),出了這個post之後幾星期都沒有人再答話。

令右基收皮的論點是什麼?不是什麼同志神學,不是有關於聖經詮釋的理據,也不是有關人權的論述,而是賽先生Science。有個右基說同性戀者不應領養,這是他的理據:「咁個小朋友係咪要叫一個男人做媽媽, 同埋如果要同啲朋友仔介紹佢爸爸媽媽時, 要話父母都係男人呢?? 咁個小朋友又會點諗......??嗰啲小朋友第時大個咗又會唔會學咗佢哋嘅(同性戀父母)而變咗同性戀呢??因為我識一啲社工輔導都成日講小朋友係會好容易同不自覺地模仿佢哋嘅父母的行為!」

若性取向可以見到父母做就照住學,咁異性戀家庭就唔會有同性戀子女啦。跟據美國心理發展雜誌(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95年刋登的一項名為「同性戀父親的成年兒子的性取向」的研究,訪問了數十個與兒子同住的同性戀父親,發現只有9%的兒子是同性戀,與大圍環境相若,而且兒子的性取向跟與父親同住的時間長短無關,否定了兒子模仿父親性行為的假切。

另一個在Current Directions in Psychological Science (2006年11月)刋登的題為Children of Lesbian and Gay Parents 的研究,指出在同性家庭長大的孩子在幾個指標,包括心理健康、自信心、學業成績、與家人關係等,與異性戀家庭長大的孩子無異。研究員的結論是,對於孩子的成長,父母的性別遠較與子女的關係的質素影響輕微。這樣說好像很「阿媽係女人」般明顯,但對於冥頑不靈的右基來說,卻是個永遠不能接受的事實。我不是天真到以為他們被賽先生說服,以他們的不學無術,也肯定不會看我的references,他們只是一時找不到反駁我的理據而已。

2 comments:

cx530 said...

睇左您個blog, 發現左您呢篇文章..

睇過您提及既文章 Bailey et al. (1995), 當中既研究方法係存在一d方法上既問題.. 1) 參與研究既兒子, 已經係事先經過佢阿爸決定, 即係我地係唔知道, 無參與呢項研究既兒子, 會唔會係有另一樣唔同既行為.. 可以話呢個研究既樣本選取(sampling)係出現左偏差(bias).. 2)由於參與人數只係得55個老豆同佢地82個成年兒子, 人數可能未足以達到統計學上既規模效應(size effect), 即係呢個研究結果所指出既, 同性戀兒子及異性戀兒子同阿爸之間既變項係無分別既論點係可能受到人數不足既影響.. 3)佢地選用既心理測量問題並未事前受驗證研究支持, 故此佢係呢個研究入面所測量出黎既結果係唔係有效以及可信賴係存疑既..

不過, 您既論點並唔係有錯, 同性戀既父親未必就必然會令兒子透過社會學習(social learning)而變成同性戀.. 因為係社會學習既過程之中, 增強(reinforcement)既效能係扮演一定既角色.. Bandura係研究社會學習既時候發現, 會學習到新行動既小朋友, 係因為見到模仿對象透過該行為而達到目的, 先會有效束成社會學習現象.. 試問, 係一個咁歧視同性戀既社會入面, 小朋友應該會見到同性戀老豆比人歧視, 而多過比人欣賞, 佢地又點會係呢個情況下獲得有效既增強呢?

再者, 有研究指出, 同性戀同先天係有關係.. 係母親體內既時候, 所接受到既荷爾蒙都會影響到日後既性取向云云.. (當然, 呢個立論只係有人研究過, 但並未屬於已經反覆驗證既科學) 兒子會成為同性戀與否呢個問題, 係呢個咁複雜多變既社會, 應該亦唔係單單阿爸係唔係同性戀, 兒子有無接觸過同性戀, 或者兒子接觸過公開係同性戀既阿爸, 就可以解釋晒成件事..

但說到底, 我都係認同您既立論.. 唔好意思, 文筆唔好, 如果表達上有問題, 請見諒.. 睇左您個blog, 好欣賞您既文采同您既感性..

Darshanchung said...

想不到半年後才有人回應。
文章的題目是「如何(暫時)令右基收皮」,所以我故意隱瞞了其中一項研究的一個findings,就是那些跟基佬父親同住的兒子有比平常較高的比率會experiment with homosexuality,那是說他們不會identify自己是同志,但會有一些同性戀的行為,若你讀過男校便會懂我的意思。這代表甚麼呢?在右基眼中當然是他們的行為受父親影響,but that's only a problem if you think of homosexuality as a sin,若你只當是一種行為,如鐘意踢波或打保齡球,那兒子受父親形響又好像理所當然。從另一角度看,可能這些兒子更樂於experiment,因為他們不覺得同性戀行為有甚麼不對,但這不代表他們會「變」成「全職」同志。從一個人的健康發展角度,跟同性有過性行為未必是壞事,起碼試過才知道好不好。
by the way,我認識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