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22, 2010

怪上加怪的區議會改良方案

前幾個星期還被建制派評為不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決定的區議會改良方案,突然間又變成合法並得到中方支持,未免太兒戲了吧。支持這方案唯一的原因是戰略性考慮,讓多些有民意基礎的議員入立法會,但我們無論如何也不能否認這方案有違民主原則。若功能組別是不民主的小圈子選舉,把小圈子變成大圈子也不能稱作真民主。

而功能組別是代表各行業利益,那麼區議會工能組別議員代表誰的利益?區議員?區議會?社區事務?我想不大可能是前兩者吧,但若是後者,以後是否渠務、街道清潔等議題將會在立法會上討論?這些事務又是否需要有六位議員來倡議?若將來這六位議員中大多數來自某一區,那是否這一區的事務會在立法會層面上較被重視?

功能組別本身已是怪物,增加區識會工能組別議席是怪上加怪,改良方案更加是為醜惡的怪物政治化妝!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