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8, 2010

備用電力


上一篇提到「電力公司每年都生產大量多餘電力,這些過剩的電不用白不用」,是出於我對「備用電力」這個概念的誤解,特此更正:其實電力公司是不會生產多餘的電。

為何我會有這樣的誤解?首先是看wiki這篇關兩電利潤管制協議的文章,有這樣一句「由於電費水平,與固定資產淨值掛鈎,因此,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曾經公開批評,現有協議鼓勵電力公司不斷擴張容量,產生過剩電力,遠超於供電安全系數的百分之廿五,浪費電力。」,並提供一個表顯示兩電過去十多年來的備用發電容量,有些高達54%。此外,地球之友一篇題為節能降低備用電量,舉報城市雪房的新聞稿,說「據本會分析,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近年的備用電量比率雖稍見下調,在2005年分別為27.6%及33.3% (表一),但仍嫌偏高,與政黨和能源專家期望的較低水平存在差距」,言下之意是備用電量越低越好,越低越環保。

我因此以為備用電量是電力公司多發出來的電,但其實備用電量是電力公司最高發電量減去香港最高電力使用量的一個百分比。所以在發電設備沒增加的情況下(如龍古灘發電廠建成後的十多年間),其實備用電量應越高越好,因那代表我們電力使用量越低!備用電量高不會浪費電力,但起無實際需要的設施會浪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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