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少聰事件,令我想起在吳春生、周華山編的《我們活著》中讀到的一個真人真事。兩個男人A和B在一個同志公園相會,兩人正與B聊著,男人C上前來,打量兩人良久,然後問A借火,整個過程目光充滿挑逗。A借了火給C,然後繼續與B談話,之後沒再理會C。後來A和B回到A的家,兩人先吃點東西,突然有人拍門。外面是C領著一隊公安來拘捕A和B,後來兩人均成功被控以流氓罪,坐了兩星期牢。
看這書時當然覺得匪夷所思,以為可能以前才會這樣,但莫少聰事件反映,從文革抄家同現在的強拆收地,中國大陸對私人財產和私隱權仍不重視。艾未未早就看透這點,故意把私人的事變成公眾,把強拆變成自己的藝術創作,在中國的context下更見其顛覆性,果然是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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