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21, 2011

明日之星陳炳銓?


前文有提過我的主角沒有幾個做得成明星,但我覺得自己spot明日之星的眼光是很好的。比如在古巨基做「娛樂新聞眼」時已看好他,杜汶澤、甄子丹在亞視做二打六時已知道他們發展絕不止此,陳貝兒做娛記時已預計到她非池中物等等。不過你可能覺得我是馬後炮,所以今天「白紙黑字」,看看我的預測準不準。

我要介紹的明日之星是Danny陳炳銓,現在是Now 「撳錢」其中一個主持,一年多前他在Now廣告出現時已覺眼前一亮,也許那個街頭推銷員的形像太深入民心,還以為他是草根出身,但原來他在溫哥華念戲劇,擅長即興劇場、小丑和面具表演等。不過這些都是其次,因為在香港娛樂圈(尤其是幕前),沒有人知道什麼是才華,不懂做戲也可當影帝,最重要是運氣和likeability,而Danny的likeability指數絕對爆燈。

Friday, May 20, 2011

中國人的私產與私隱


莫少聰事件,令我想起在吳春生、周華山編的《我們活著》中讀到的一個真人真事。兩個男人A和B在一個同志公園相會,兩人正與B聊著,男人C上前來,打量兩人良久,然後問A借火,整個過程目光充滿挑逗。A借了火給C,然後繼續與B談話,之後沒再理會C。後來A和B回到A的家,兩人先吃點東西,突然有人拍門。外面是C領著一隊公安來拘捕A和B,後來兩人均成功被控以流氓罪,坐了兩星期牢。

看這書時當然覺得匪夷所思,以為可能以前才會這樣,但莫少聰事件反映,從文革抄家同現在的強拆收地,中國大陸對私人財產和私隱權仍不重視。艾未未早就看透這點,故意把私人的事變成公眾,把強拆變成自己的藝術創作,在中國的context下更見其顛覆性,果然是高手。

Saturday, May 14, 2011

莫少聰的私隱權


莫少聰在北京因吸毒被捕,拘留十五天後出來,上週開了個記者會交代事件。原來他被捕時在外面工作,警方去找他,然後一起回他家接受調查。據其他報導說他起初沒有認罪,到後來經驗毒後發現體內有多種毒品,才死死地氣認罪。早前在媒體上出現他垂頭喪氣的樣子,就是認罪後拍的。

對我來說,整件事最有趣的是揭示了內地執法的種種情況,很有參巧價值。首先警察在公共場所邀請莫少聰協助調查,但沒有帶他返警署,而是帶他回他自己的家,目的大概是要搜查他家。但大概搜不到毒品,於是安排他驗尿。首先在中國是否不需要有合理懷疑就可搜查私人住宅?他當時可否拒絕警方要求?拒絕的話會有什麼後果?莫說他是三天之前吸了大麻,即是說被捕當天沒有任何受毒品影響跡象,警方又是否有權憑著舉報便隨便要求任何人提供尿液樣本?不提供又有什麼後果?另外即時驗尿時有否化驗員在場還是警察自己操刀?此外,警方是有備而來,一早已帶定攝影師或攝影器材拍攝莫的認罪段,但事前有否經莫同意?他又有否同意片段可公開播放?

最後莫沒有經過法庭審訊便被送到戒毒所關了兩星期,整件事中莫的人權和私人財產權被嚴重破壞,傳媒把所有焦點集中在吸毒上,甚至當事人也沒有質詢人權、私隱權的嚴重破壞。

Thursday, May 5, 2011

9/11的陰謀論

拉登被殺,令很多人再提起9/11事件。相信大家都知道這事件引起很多陰謀論,說這是美國自編自導的一場好戲,目的是為打伊拉克制造藉口。驟耳聽這種論調很無稽:美國怎麼會蠢到殺害三千平民?

但這陰謀論其中一個環節很耐人尋味,至今還未有一個合理解釋,就是WTC-7的倒塌。9/11早上飛機撞毀了世貿兩座高樓,但很多人不知道六小時後在Twin Towers北面的世貿七號樓(又稱Salomon Brothers Building)也倒塌了,官方原因是因為受Twin Towers的大火波及。

這有什麼奇怪?首先在此之前沒有任何摩天大厦因大火而整座倒下來。第二是在這座樓塌下前20分鐘,BBC的記者已預先報導了它已倒塌!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y90eEIzS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