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評論中最被濫用的字眼大概是「藝術電影」了。一百年的電影歷史中,能稱得上藝術的沒有太多部。或許應這樣說,a great many films have artistic pretension, but few achieve it. 有些人喜歡在鏡頭或敍事上弄花巧教人看不懂,便會被稱作藝術電影。更常見的是把故事性或娛樂性有意或無意(或無能)地降低,演員全程鞋口鞋面,便被誤稱作藝術電影。後者在中港台特別普遍,這裡的電影人一方面受了60年代的歐洲藝術電影薰陶/陶毒,另一方面受某些大師如侯考賢的影響,常以悶藝假冒藝術(也不排除這些大師的某些作品也有同樣嫌疑)。
我認為能稱作藝術的首先要master了film form,純熟精確地運用電影語言與敍事技巧,另一個criteria是命題夠廣或夠闊。闊的意思是故事要有普遍性,如《悲情城市》說的是一個家庭在228事件前後的經歷,但可成為那個時代台灣人的寫照。深的意思是故事背後的思想有一定的哲學性,表達出人生在世的意義。
用後者作標準,便會發覺藝術電影在香港幾乎絕無僅有。徐克、杜Sir拍的是有個人風格的類型片,許鞍華、關錦鵬、王家衛拍的是有特色的melodrama,新一代的更不用說是膚淺而稍具攝影風格的類型片。不知是受地域所限(island vision?)或是教育制度、社會風氣等因素影響,香港的電影人給人的感覺總是視點狹窄,沒有大氣。melodrama,或可稱文藝片與藝術片最大的分別是文藝片關注的只是戲中的角色與人物,戲中人的遭遇就是影片的be all and end all,而藝術片則有普及性.
所以Innaritu是藝術,David Fincher不是,布烈遜是,Coen Brothers 不是。Woody Allen 是,Soderberg不是. 這種分野好像splitting hair, after all,好戲便是好戲,而且好的類型片可能比壞的藝術片更enjoyable. 最大的問題是有些人拍的其實是類型片但卻以為自己在拍藝術片,不好好處理類型片應有的元素(人物,故事),把藝術變成悶藝,這才是最要不得。近期例子:《青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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