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12, 2009

驗毒與驗腦

是否討論到青少年毒品問題,眾人的IQ即時減半?十分同意王岸然所說,學校不用驗毒,高官卻要驗腦。

今天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透露政府從未就驗毒方案諮詢公署。政府討論驗毒時一定有教育局、保安局、律政師及各式AO參與,這些月薪數十萬的人開會時竟然無人說:「不如我地下次開會時邀請私穩專員來俾D意見吧。」可見整個校本驗毒計劃的粗疏和急就章。

另外今天城大法律學院副院長顧敏康在明報撰文 指出「校本驗毒計劃應以強制為原則」,並引述新澤西州訴T.L.O.一案為依據。該案中女學生因吸煙被要求搜查書包,過程中找到女學生涉大麻交易證據。被告的女學生反指學校違反第四修正案(即規定政府搜查和扣押的行為必須是合理的,否則就會侵犯當事人的私隱權),後來法庭判學校沒違法,但整案的關鍵在於校方有沒有合理疑點去搜查人家的書包,該案中學生在學校食煙犯規,構成合理疑點,但香港的校本驗毒是隨機抽樣,不是叫懷疑吸毒的學生驗毒,跟美國案例風馬牛不相及,更不可能成為香港校本驗毒的法理依據。身為法律學院副院長竟胡塗至此,實在令人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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