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21, 2011
「愛護香港力量」遊行
星期日「愛護香港力量」發起遊行,反對外傭居港權。過去個多月來這批人已舉行多次街頭簽名,又獲得謝偉俊議員支持,已漸漸形成一個有組織的運動,加上跟據一項調查顯示,有八成市民反對給予外傭居港權,所以雖然只有三百多人參加這次遊行,這一鼓仇外勢力的潛力不容忽視。
觀察這批人在討論區內的言論,他們似乎大部分都沒有請菲傭,以中至中下階層居多,但又有一定的知識與組織能力,懂得在網上發動遊行,向傳媒發放消息等。他們反對外傭獲居港權,是因為他們視外傭為直接競爭對手,有機會搶先他們的工作以至公共資源如公屋、醫寮及綜援等等。
他們對所謂的司法獨立、法理甚至民主等理念相對不關心,甚至覺得香港的司法已被公民黨的大狀控制,更稱法援已淪為公民黨的提款機,讓他們動不動提出司法覆核以增加自己的政治本錢以至實際金錢利益。他們對港府也沒多大信心,所以傾向贊成人大釋法。
在香港的政治光普上,他們比較接近民建聯,但弔詭的是,他們同時又反對新來港的中國內地移民,理由同樣是他們爭奪資源,所以民建聯暫時和他們保持距離,這天的遊行也沒有任何政黨人物到場。至於這批人日後能否轉化成一股政治勢力,首先要看司法覆核的發展,其次是個別政黨或政客有興趣吸納他們。
Thursday, August 11, 2011
張超雄﹕外傭官司與港人的歇斯底里
轉貼自:http://news.mingpao.com/20110810/fac1.htm
【明報專訊】外傭居港權的司法覆核即將開審,未及法庭宣判,全城已劍拔弩張。建制派政黨一派義正詞嚴,警告一旦政府輸了官司,12.5萬名合資格居港外傭將會蜂擁來港申領綜援<和房屋福利,連同其來港團聚的家屬,人數將達50萬人。政府及後向法庭申請存檔的數據,則與盟友「不謀而合」,行政會議為防範於未然,召開特別會議商討對策,在社會一片惶恐下,政府的迅速反應顯得格外英明神。
說港人經常自詡是被嚇大的一群,但政府的恐嚇手段總是萬試萬靈。當年終審法院裁決港人內地子女擁有居港權,政府便曾危言10年內將有167萬人湧 港。政府利用輿論製造恐慌,輕易令港人乖乖就範,進而要求人大釋法,法治和高度自治白白斷送。今天,如此手段再被派上用場,建制派有見泛民政黨牽涉其中, 樂於煽風點火,務求將港人的非理性情緒推上高峰。事實是,即使外傭官司勝訴,居港7年只是符合申請居留權的其中一項基本資格,當中關鍵,是申請人有否以香港作為「永久居住地」。關於這一點,《入境條例》有嚴格定義:「(一)他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二)其家庭的主要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在香港;(三)他是否有合理的收入,以維持他自己及家人的生活;(四)他是否已按照法律繳稅……」就是說,申請人除必須擁有一定經濟基礎,還可能要一家大小在其留港期間已在港定居。莫說有能力的外傭來港根本毋庸(亦不合符資格)申領救濟,條例更早已規定外傭在港打工不能帶同家人赴港。可以預期,能完全符合資格的外傭只有極少數。
美國《排華法案》在程序上說,若申請居留人士不滿當局決定,可向人事登記審裁處申請覆核。目前該處人力有限,每天最多只能處理3宗個案。即使假設該處只處理外傭個案,一年個案也不過1000宗,50萬人湧港之說不知從何說起。
【明報專訊】外傭居港權的司法覆核即將開審,未及法庭宣判,全城已劍拔弩張。建制派政黨一派義正詞嚴,警告一旦政府輸了官司,12.5萬名合資格居港外傭將會蜂擁來港申領綜援<和房屋福利,連同其來港團聚的家屬,人數將達50萬人。政府及後向法庭申請存檔的數據,則與盟友「不謀而合」,行政會議為防範於未然,召開特別會議商討對策,在社會一片惶恐下,政府的迅速反應顯得格外英明神。
說港人經常自詡是被嚇大的一群,但政府的恐嚇手段總是萬試萬靈。當年終審法院裁決港人內地子女擁有居港權,政府便曾危言10年內將有167萬人湧 港。政府利用輿論製造恐慌,輕易令港人乖乖就範,進而要求人大釋法,法治和高度自治白白斷送。今天,如此手段再被派上用場,建制派有見泛民政黨牽涉其中, 樂於煽風點火,務求將港人的非理性情緒推上高峰。事實是,即使外傭官司勝訴,居港7年只是符合申請居留權的其中一項基本資格,當中關鍵,是申請人有否以香港作為「永久居住地」。關於這一點,《入境條例》有嚴格定義:「(一)他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二)其家庭的主要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在香港;(三)他是否有合理的收入,以維持他自己及家人的生活;(四)他是否已按照法律繳稅……」就是說,申請人除必須擁有一定經濟基礎,還可能要一家大小在其留港期間已在港定居。莫說有能力的外傭來港根本毋庸(亦不合符資格)申領救濟,條例更早已規定外傭在港打工不能帶同家人赴港。可以預期,能完全符合資格的外傭只有極少數。
美國《排華法案》在程序上說,若申請居留人士不滿當局決定,可向人事登記審裁處申請覆核。目前該處人力有限,每天最多只能處理3宗個案。即使假設該處只處理外傭個案,一年個案也不過1000宗,50萬人湧港之說不知從何說起。
當然,假若外傭留港期間與港人結婚,在港生兒育女,便有可能合符資格。他們以港為家,若是其他「外國人」,不論是本地或外資公司的海外僱員還是外地 留學生,申請居港不但合法,而是理所當然,港人對這些「優才」留港甚至無任歡迎。偏偏就是其外傭身分,才令港人極度厭惡。這不是赤裸裸的歧視又是什麼?
筆者不願以「種族主義」形容港人歇斯底里的反抗情緒,但的確對當前的局面感到痛心。筆者曾在美國工作十多年,服務對象正是在當地飽受歧視的中國移 民。中國人的移民史,也是一部國運的辛酸史。19世紀中葉,舊金山開始淘金熱,大批廣東人為逃避戰禍和生活苦困,甘冒被太平洋吞噬之險來到當地,充當礦工 和鐵路工人。這些刻苦的貧苦英雄,為美國開山闢地,做白人不願做的苦差。但他們在當地不能領取福利,不可攜同妻兒前來,更加飽嘗白眼,「黃禍」之說就是白 人以種族歧視中國人的最佳例證。美國人嫌針對中國人的措施未夠嚴厲,還於1882年通過《排華法案》,明訂美國不接受中國移民。法案其後多次續延和修訂, 令中國勞工回國後不能重返美國,中國人在當地不能買地,亦不能與白人結婚。直至太平洋戰爭,中國成為美國盟友,條例於1943年方告撤銷。
當年美國人將人以種族分等,今天港人何嘗不是?諷刺的是,當年我們乃被歧視的對象,今天卻以上等人的身分歧視他人。筆者不願自命清高。因須照顧智障孩子,筆者家裏一直僱有外傭,亦受惠於外傭的廉價勞力。在目前的社會氣氛下,我們為外傭發聲無疑是政治自殺,但那又 如何?筆者只希望奉勸建制派,為政者本該憑良心做事,法例若有問題便應正視,而非藉煽動仇恨撈取油水。抹黑和分化不是香港的出路。
The Banality of Evil
Wednesday, August 3, 2011
菲傭與居港權
最近有在港住了25年的菲傭伸請司法覆核以獲取居港權,引來社會很大的迴響,大家恐防數以十萬計的菲傭來港跟本地人搶飯碗,搶福利。有人在Facebook成立了一個叫「愛護香港力量(愛港力) 」的群組,裡面的留言嚇死人,還以為回到五十年代美國南部:
「菲傭成港人.香港快陸沉」
「冇公民黨d高教路,d死賓賓點識申請法緩打官司啊~,最
「
「
討論區內,因為是匿名,言詞更激,什麼「臭賓」、「狗賓」、「僕人國」之聲不絕,又把事情和上年的人質事件拉上關係,極盡非理性之能事。這兩天我搭車時望望隔鄰的人,想到他們可能就是這些bigots,突然覺得這城市很陌生。
有一位比較年長的網友概欺現在社會太暴捩,他回想以前住木屋區,有鄰居放火燒自己的屋以求獲公屋,其他鄰居們一面出來看火一面祝賀他得以上樓,沒一個人指責他騙取公共資源。現在香港社會福裕得不得了,財政儲備年年有增無減,政府的錢多到要亂派,大家反而覺得香港快要破產,「蝗蟲」快要搶光我們每一毫子。
這都要怪港府的divide and rule策略,從97年放風說有190多萬內地人有居港權起,之後傳媒開始製造「綜援養懶人」的輿論,香港人開始憎人富貴嫌人窮,社會變得分化,人也沒有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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