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19, 2007

越辯越糊塗


果然有人投訴「金瓶梅」,還有格林童話,但大部分不獲受理。王永平說「人類歷史留傳已久的宗教文憲及文學作品」都不會交淫裁處評級。原來不雅與否並不關乎內容,而是流傳有多久。那流傳的時間又有沒有客觀標準去評核?「秋天的童話」只流傳了十多年,明顯不合標準,所以十多年前播映沒事,今天卻可視作不雅。那已有近三十年歷史的「深喉」、「艾曼妞」呢?跟據流傳已久的文學作品拍成的新電影如「新金瓶梅」又如何?還有古印度性/愛經典Karma Sutra呢?王又說「希望公眾記得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精神,是哪些文字、圖片、皷物會令一般正常、有理性人士覺得是淫褻及不雅。」究竟誰才算是正常和有理性,是那二十多個投訴中大學生報的人還是二千多個投訴聖經的人?果真是真理越辯越明,歪理越辯越糊塗。

附上跟本文完全無關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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