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24, 2007

假仁假義

中大校董會開會後決定暫緩處分學生程序,直至法律訴訟結束為止。校長劉遵義大義凜然地說,「對人可寬容一點,但對事就必須要嚴謹,一個人不可以無是非之分;尤其是作為教育機構,更不可以無是非之分。」言下之義似乎肯定學生的行為不對,既然如此,又為何不馬上處分,要等法律訴訟結束才做?又如果學生被起訴定罪,是否學校會隨後狠狠再踩一腳?那本月十七日學校發表的聲明說關心同學又是否顯得太假仁假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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